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有限公司储煤场提标改造项目阶段性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襄汾县胜******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
******有限公司储煤场提标改造项目阶段性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有限公司储煤场提标改造项目阶段性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