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评价组织开展情况
(一)评价组织情况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预算部门重点绩效评价计划的通知》(冀财监〔2024〕11号)要求,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重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确定了重点评价内容、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对象和评价范围。对各市2021-2023年生猪产业集群项目进行了现场绩效评价,完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二)评价开展情况
1.确定绩效评价对象。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2021-2023年生猪产业集群项目,预算总资金8200万元,其中2021年预算资金2500万元,2022年预算资金1800万元;2023年项目(千亿级精品肉类产业项目)预算资金3900万元,其中3000万元用于支持精品肉项目县壮大精品肉类生产,900万元用于生猪、肉牛、肉羊产业集群项目县。
2.开展绩效自评。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了所承担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项目县分年度填报了“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和“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打分表”,撰写自评报告报市项目主管科,市主管科对本市绩效自评情况进行汇总后上报厅项目主管处(办)。项目主管处(办)根据各地自评情况,汇总形成全省绩效目标表和绩效自评打分表,并撰写了2021--2023年生猪产业集群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3.开展现场评价。实地评价工作组采取了听取汇报、审核档案资料、现场踏勘等方式对抽取馆陶县等11个县(市、区)共11个项目,对项目决策投入、过程管理、绩效目标完成程度及实现效益等情况进行现场评价。
二、项目资金安排及绩效目标省级下达情况
为稳定市场供应,做强做优我省生猪养殖业,按照《关于持续深化“四个农业”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相关要求,2021年省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2500万元,支持新河、故城、馆陶、黄骅、丰南5个生猪产业集群重点县,主要用于生猪规模养殖场新建扩建,实行集约化、设施化、智能化、自动化管理,使用节水、节料、节能养殖工艺,采用自动化环境控制设备;引进优质高产生猪良种;配备智能监控系统,对重点生产区和粪污处理等区域进行实时监控。通过项目实施,到2021年底,要求5个生猪产业集群重点县生猪项目场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规模场存栏同比增加5%,出栏量同比增加10%。
2022年资金1800 万元支持万全、丰南、南皮、安平、广宗、辛集6 个生猪产业集群重点县加快生猪养殖场提档升级,推进生猪养殖业高质量发展。通过项目实施,到 2022 年底要求生猪产业集群重点县项目场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配备与存栏量相适应的粪污资源化处理设备,存栏同比增加 2%。
2023年项目为省级千亿级精品肉类产业项目,安排资金3900万元,其中3000万元用于支持精品肉项目县壮大精品肉类生产,通过项目实施,要求项目县所在地级市精品肉同比增加1万吨;精品肉生产能力明显提高,产业基础和产业链条更加完善;规模养殖场生产水平显著提升,肉类品质、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安排资金900万元用于生猪、肉牛、肉羊产业集群项目县,通过项目实施,要求生猪产业集群项目县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购置饲喂设备、环境控制设备、兽医诊断仪器、沼气工程设备及其它公辅设施设备等;肉牛产业集群项目县肉牛存栏增加1.5%,品种得到改良优化,肉牛产业整体水平和效益进一步提升;肉羊产业集群项目县改扩建羊舍,引进优质品种,提升规模化、标准化水平。
三、项目资金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及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2021年生猪产业集群项目到位资金2500万元,2022年生猪产业集群项目到位资金1800万元,2023年省级千亿级精品肉类产业项目到位资金3900万元。2021-2023年,共到位省级生猪产业集群项目资金(千亿级精品肉类产业项目)82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1-2023年,累计下达项目资金(千亿级精品肉类产业项目)8200万元,截至绩效评价日,累计支出6330万元,资金支付率77.19%。其中2021年生猪产业集群项目资金2500万元已全部支付,支付率100%;2022年生猪产业集群项目已支付资金1550万元,剩余资金250万已被整合,支付率100%;2023年精品肉项目已支付资金2030万元,支付率52.05%。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省级资金分配按照“不面面俱到,不撒胡椒面,不搞平均分配”的原则,项目资金向生猪产业集群县、规模养殖企业倾斜,兼顾县域间平衡,各项目县严格按照项目资金制度进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项目建设进行网上公示,审查材料、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
(二)2021-2023年三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分析
2021年出栏3000头以上项目场存栏、出栏量分别同比增加5%和10%;2022年已完成建设优质生猪生产基地8个,生猪存栏同比增加2%;2023年我省畜牧业抵挡住市场波动冲击,通过项目实施项目县所在地级市精品肉同比增加1万吨以上;精品肉生产能力明显提高,规模养殖场生产水平显著提升,肉类品质、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2021--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三)项目管理情况
省厅成立了项目工作专班,形成了“主管厅领导+产业处室+有关处室(事业单位)+产业创新团队(科研部门)”推动体系。各市县均成立了农业农村部门“一把手”任组长、主管局长任副组长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加快推项目建设工作,分别制定了2021--2023年各市及项目县工作台账,实施月报告、季调度制度,保障项目工作顺利推进。各地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争取安排专项资金,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将有限的资金进行有效利用,做强做优畜牧产业。
四、综合评价结论
(一)现场评价情况。依据评价方案,本次共对11个县(市、区)11个生猪产业集群(千亿级精品肉)项目进行了现场评价,其中,2021年项目2个,2022年项目5个,2023年项目4个,涉及资金3555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分别对上述11个项目进行评价打分,其中:9个项目评价等级为“优”,2个项目评价等级为“良”。
(二)综合评价得分。结合项目自评和实地抽查评价,从资金决策投入、过程管理、产出和效益等角度出发,采取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估结果。项目整体得分95.06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三)整体评价结论。从被评价项目整体得分情况及评价等级来看,项目整体绩效较好。
1.项目建设成效显著。各县市均能够以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养殖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安排项目实施,2021、2022年通过项目实施带动了生猪产业发展,进一步扩大了生猪养殖量,增加了养殖效益。2023年项目的实施使精品肉生产能力明显提高,产业基础和产业链条更加完善,生猪、肉牛、肉羊产业整体水平和效益进一步提升。
2.资金安排科学合理。省农业农村厅项目管理部门充分考虑各县市的资源禀赋及能源利用实际情况,对生猪产业集群项目专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各项目实施县(市)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使用资金,实现了项目省级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
3.项目管理程序规范。各县项目管理部门根据本县的养殖产业发展情况及实施主体申报情况,提前做好实地考察等前期准备工作,择优选取实施主体。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利用省监管平台功能,定期调度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提高了项目实施成效。各项目实施市县均能按照省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在项目审批、实施、验收、公示、档案管理等方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管理较为规范,确保了项目顺利建设和有效运行。
五、主要经验与做法
(一)找准支持方向,积极谋划项目。按照省实施方案和有关政策要求,辛集市针对全市实际情况,明确财政资金使用方向,支持环节和标准,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具体任务、绩效目标和完成时限,确保绩效指标制定合理,能准确反映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做到指标细化、量化、可衡量。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实效。建立健全机制,项目实施前,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针对养殖场实际指导各项目场做好实施方案的编制,做到方案内容全面、设计科学、概算合理、程序合规,实行项目动态管理,全方位保障项目进度。
(三)强化过程管理,注重资金绩效。项目实施内容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做到建设前、中、后整过程监管,及时组织项目验收,验收程序规范,内容覆盖全面,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建立健全项目工作档案,及时将项目绩效目标指标完成等有关资料、项目合同书、支付凭证、验收报告等资料立案归档,形成完整、齐全的项目实施档案。做到制度执行有效、验收手续规范、绩效自评及时、档案完整规范。
六、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截止绩效评价日,2023年千亿级精品肉项目资金支付率仅52.05%,2021-2022年度资金到目前虽已支付完毕,但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延迟,如2022年某项目在2023年9月15日支付。资金支付不及时会造成财政项目资金滞留,效益不能及时发挥。
(二)部分项目验收的及时性和规范性有待提高。一是验收不够及时。现场评价的4个项目在项目验收时间上均有不同程度的延迟;二是验收程序不够规范、内容不够全面。个别项目未申请市级验收******农村局委托第三方验收,未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
(三)部分项目档案管理欠规范。现场评价抽查的4个项目存在资料归档不完整、未装订整齐、未设置档案目录等问题。
(四)个别项目产出不足,效益未达到预期指标。由于近两年生猪市场不景气,对生猪养殖场产生的影响较大,项目实施主体扩大规模的意愿不强,导致项目效果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也有个别实施主体受生猪疫病原因,目前存栏量受到影响。个别项目没有全部按计划实施,实际建成的圈舍和购置的各类机械设备均未达到计划数量;个别项目建成后尚未投入使用。
七、项目管理及预算安排建议
(一)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支付项目资金。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大加密项目督导、检查力度,深入分析当前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慢的原因,精准施策,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
(二)加强项目验收管理,提高验收的完整性与规范性。项目验收核查工作要保证全面性、及时性和规范性,验收报告内容要完整,相关附件资料齐全;要明确县市级项目管理部门在项目验收中的职责,委托第三方开展的项目验收的,不能疏于对第三方的监管。
(三)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强制招标制度,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履行规定程序。同时,要加强对项目具体实施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四)关注项目后期效果。项目完成后,为保证项目实施效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项目管理部门要对项目的后期实施效果进行跟踪,指导项目运行,同时为后续项目的实施奠定基础。
(一)评价组织情况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预算部门重点绩效评价计划的通知》(冀财监〔2024〕11号)要求,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重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确定了重点评价内容、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对象和评价范围。对各市2021-2023年生猪产业集群项目进行了现场绩效评价,完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二)评价开展情况
1.确定绩效评价对象。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2021-2023年生猪产业集群项目,预算总资金8200万元,其中2021年预算资金2500万元,2022年预算资金1800万元;2023年项目(千亿级精品肉类产业项目)预算资金3900万元,其中3000万元用于支持精品肉项目县壮大精品肉类生产,900万元用于生猪、肉牛、肉羊产业集群项目县。
2.开展绩效自评。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了所承担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项目县分年度填报了“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和“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打分表”,撰写自评报告报市项目主管科,市主管科对本市绩效自评情况进行汇总后上报厅项目主管处(办)。项目主管处(办)根据各地自评情况,汇总形成全省绩效目标表和绩效自评打分表,并撰写了2021--2023年生猪产业集群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3.开展现场评价。实地评价工作组采取了听取汇报、审核档案资料、现场踏勘等方式对抽取馆陶县等11个县(市、区)共11个项目,对项目决策投入、过程管理、绩效目标完成程度及实现效益等情况进行现场评价。
二、项目资金安排及绩效目标省级下达情况
为稳定市场供应,做强做优我省生猪养殖业,按照《关于持续深化“四个农业”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相关要求,2021年省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2500万元,支持新河、故城、馆陶、黄骅、丰南5个生猪产业集群重点县,主要用于生猪规模养殖场新建扩建,实行集约化、设施化、智能化、自动化管理,使用节水、节料、节能养殖工艺,采用自动化环境控制设备;引进优质高产生猪良种;配备智能监控系统,对重点生产区和粪污处理等区域进行实时监控。通过项目实施,到2021年底,要求5个生猪产业集群重点县生猪项目场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规模场存栏同比增加5%,出栏量同比增加10%。
2022年资金1800 万元支持万全、丰南、南皮、安平、广宗、辛集6 个生猪产业集群重点县加快生猪养殖场提档升级,推进生猪养殖业高质量发展。通过项目实施,到 2022 年底要求生猪产业集群重点县项目场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配备与存栏量相适应的粪污资源化处理设备,存栏同比增加 2%。
2023年项目为省级千亿级精品肉类产业项目,安排资金3900万元,其中3000万元用于支持精品肉项目县壮大精品肉类生产,通过项目实施,要求项目县所在地级市精品肉同比增加1万吨;精品肉生产能力明显提高,产业基础和产业链条更加完善;规模养殖场生产水平显著提升,肉类品质、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安排资金900万元用于生猪、肉牛、肉羊产业集群项目县,通过项目实施,要求生猪产业集群项目县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购置饲喂设备、环境控制设备、兽医诊断仪器、沼气工程设备及其它公辅设施设备等;肉牛产业集群项目县肉牛存栏增加1.5%,品种得到改良优化,肉牛产业整体水平和效益进一步提升;肉羊产业集群项目县改扩建羊舍,引进优质品种,提升规模化、标准化水平。
三、项目资金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及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2021年生猪产业集群项目到位资金2500万元,2022年生猪产业集群项目到位资金1800万元,2023年省级千亿级精品肉类产业项目到位资金3900万元。2021-2023年,共到位省级生猪产业集群项目资金(千亿级精品肉类产业项目)82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1-2023年,累计下达项目资金(千亿级精品肉类产业项目)8200万元,截至绩效评价日,累计支出6330万元,资金支付率77.19%。其中2021年生猪产业集群项目资金2500万元已全部支付,支付率100%;2022年生猪产业集群项目已支付资金1550万元,剩余资金250万已被整合,支付率100%;2023年精品肉项目已支付资金2030万元,支付率52.05%。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省级资金分配按照“不面面俱到,不撒胡椒面,不搞平均分配”的原则,项目资金向生猪产业集群县、规模养殖企业倾斜,兼顾县域间平衡,各项目县严格按照项目资金制度进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项目建设进行网上公示,审查材料、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
(二)2021-2023年三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分析
2021年出栏3000头以上项目场存栏、出栏量分别同比增加5%和10%;2022年已完成建设优质生猪生产基地8个,生猪存栏同比增加2%;2023年我省畜牧业抵挡住市场波动冲击,通过项目实施项目县所在地级市精品肉同比增加1万吨以上;精品肉生产能力明显提高,规模养殖场生产水平显著提升,肉类品质、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2021--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三)项目管理情况
省厅成立了项目工作专班,形成了“主管厅领导+产业处室+有关处室(事业单位)+产业创新团队(科研部门)”推动体系。各市县均成立了农业农村部门“一把手”任组长、主管局长任副组长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加快推项目建设工作,分别制定了2021--2023年各市及项目县工作台账,实施月报告、季调度制度,保障项目工作顺利推进。各地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争取安排专项资金,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将有限的资金进行有效利用,做强做优畜牧产业。
四、综合评价结论
(一)现场评价情况。依据评价方案,本次共对11个县(市、区)11个生猪产业集群(千亿级精品肉)项目进行了现场评价,其中,2021年项目2个,2022年项目5个,2023年项目4个,涉及资金3555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分别对上述11个项目进行评价打分,其中:9个项目评价等级为“优”,2个项目评价等级为“良”。
(二)综合评价得分。结合项目自评和实地抽查评价,从资金决策投入、过程管理、产出和效益等角度出发,采取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估结果。项目整体得分95.06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三)整体评价结论。从被评价项目整体得分情况及评价等级来看,项目整体绩效较好。
1.项目建设成效显著。各县市均能够以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养殖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安排项目实施,2021、2022年通过项目实施带动了生猪产业发展,进一步扩大了生猪养殖量,增加了养殖效益。2023年项目的实施使精品肉生产能力明显提高,产业基础和产业链条更加完善,生猪、肉牛、肉羊产业整体水平和效益进一步提升。
2.资金安排科学合理。省农业农村厅项目管理部门充分考虑各县市的资源禀赋及能源利用实际情况,对生猪产业集群项目专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各项目实施县(市)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使用资金,实现了项目省级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
3.项目管理程序规范。各县项目管理部门根据本县的养殖产业发展情况及实施主体申报情况,提前做好实地考察等前期准备工作,择优选取实施主体。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利用省监管平台功能,定期调度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提高了项目实施成效。各项目实施市县均能按照省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在项目审批、实施、验收、公示、档案管理等方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管理较为规范,确保了项目顺利建设和有效运行。
五、主要经验与做法
(一)找准支持方向,积极谋划项目。按照省实施方案和有关政策要求,辛集市针对全市实际情况,明确财政资金使用方向,支持环节和标准,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具体任务、绩效目标和完成时限,确保绩效指标制定合理,能准确反映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做到指标细化、量化、可衡量。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实效。建立健全机制,项目实施前,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针对养殖场实际指导各项目场做好实施方案的编制,做到方案内容全面、设计科学、概算合理、程序合规,实行项目动态管理,全方位保障项目进度。
(三)强化过程管理,注重资金绩效。项目实施内容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做到建设前、中、后整过程监管,及时组织项目验收,验收程序规范,内容覆盖全面,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建立健全项目工作档案,及时将项目绩效目标指标完成等有关资料、项目合同书、支付凭证、验收报告等资料立案归档,形成完整、齐全的项目实施档案。做到制度执行有效、验收手续规范、绩效自评及时、档案完整规范。
六、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截止绩效评价日,2023年千亿级精品肉项目资金支付率仅52.05%,2021-2022年度资金到目前虽已支付完毕,但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延迟,如2022年某项目在2023年9月15日支付。资金支付不及时会造成财政项目资金滞留,效益不能及时发挥。
(二)部分项目验收的及时性和规范性有待提高。一是验收不够及时。现场评价的4个项目在项目验收时间上均有不同程度的延迟;二是验收程序不够规范、内容不够全面。个别项目未申请市级验收******农村局委托第三方验收,未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
(三)部分项目档案管理欠规范。现场评价抽查的4个项目存在资料归档不完整、未装订整齐、未设置档案目录等问题。
(四)个别项目产出不足,效益未达到预期指标。由于近两年生猪市场不景气,对生猪养殖场产生的影响较大,项目实施主体扩大规模的意愿不强,导致项目效果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也有个别实施主体受生猪疫病原因,目前存栏量受到影响。个别项目没有全部按计划实施,实际建成的圈舍和购置的各类机械设备均未达到计划数量;个别项目建成后尚未投入使用。
七、项目管理及预算安排建议
(一)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支付项目资金。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大加密项目督导、检查力度,深入分析当前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慢的原因,精准施策,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
(二)加强项目验收管理,提高验收的完整性与规范性。项目验收核查工作要保证全面性、及时性和规范性,验收报告内容要完整,相关附件资料齐全;要明确县市级项目管理部门在项目验收中的职责,委托第三方开展的项目验收的,不能疏于对第三方的监管。
(三)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强制招标制度,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履行规定程序。同时,要加强对项目具体实施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四)关注项目后期效果。项目完成后,为保证项目实施效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项目管理部门要对项目的后期实施效果进行跟踪,指导项目运行,同时为后续项目的实施奠定基础。